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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震亚

我国著名的法学家
  • 【现代】
  • 江西鹰潭人
  • 更新:2021-01-12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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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震亚是我国现代的法学家,是江西人,早年参与同盟会,和孙中山一起从事反清革命运动,辛亥革命爆发后,参与新军,后考入江西法政学校学习法律,并且进行反帝反清的宣传活动,后来加入共产党,失去联系后,时隔近三十年重新入党,今天就和本地屋的小编看看他的相关介绍吧!

潘震亚图片由网友“あが傻けだ”提供

潘震亚

原名瑞荣,字震亚,号树庸,别号髯公,笔名胃公。江西省南城县新丰镇汾水村人。法学家。潘震亚出生于江西余江县瑞洪镇。1908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潘震亚毅然剪发,参加新军,决心从事革命。先后入国民党和共产党,解放后长期从事法学工作!

潘震亚

1889,潘震亚出生于江西余江县瑞洪镇

1908年加入中国同盟会,在汉口彩票局当司帐。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潘震亚毅然剪发,参加新军,决心从事革命。

1912年考入江西法政专门学校法律科学习,兼南昌《江西民报》馆担任校对,宣传反帝反清,拥护孙中山领导的革命。

1918年报纸被查封,潘震亚逃至广州,经罗家衡介绍任北京政府众议院秘书,国会非常会议秘书,北京政府大理院推事兼司法行政处主任,《革新评论》编辑,结识了林伯渠,接受林伯渠的建议,在报上宣传反封建、反压迫意识,提倡妇女解放。

1920年加入中国国民党。

1922年起任江西省高等法院院长、赣东善后委员会委员长。

1924年初参加国民党一大,任一大会议秘书处议事科科长。

1926年任广州国民政府司法行政委员会秘书。司法部第一处、第二处处长,司法部法官政治党务训练班主任,广州国民政府惩吏院委员,军事委员会革命军事裁判所庭长。

1927年任武汉国民政府司法处处长。

1928年赴上海,执行律师业务。先后兼任上海法学院、文化学院、中国公学、华南学院、复旦大学及上海法政学院法律系教授。先后结识了不少进步人士和中共地下党员,自觉接受中共党的领导,参与中共所领导的各项革命活动。

1946年2月10日,重庆发生“校场口事件”,他与史良出任义务律师,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坚决的斗争。

1946年秋随复旦大学回到上海,继续在复旦大学教书和兼办律师业务。积极投身国民党统治区的爱国民主运动,参加迎接解放的斗争。

上海解放后,参加了接管复旦大学的领导工作,担任复旦大学校委会常务委员兼法学院院长。1

主要著作

有《刑法各论》、《刑事诉讼法论纲》、《中国继承法论》、《中国破产法论》、《中国法制史》、《中国债权法总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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