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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花鼓戏

湖北记忆:黄陂花鼓戏
  • 区域:湖北武汉
  • 类型:民俗
  • 更新:2020-11-03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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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花鼓戏

楚剧原名西路花鼓,也称黄陂花鼓或黄(陂)孝(感)花鼓。民国15年(1926年),湖北剧学总会将其正式定名为楚剧。楚剧起源于黄孝一带农村春节玩灯时的歌舞。人们一边踩高跷,一边唱小调。后来演出者装扮成不同身份的人物进行演唱,并由单人演唱变为男女对唱,进而废除高跷配以锣鼓,依据故事情节演唱,最终形成一种地方戏。

最初,花鼓戏只在农村演唱,演员都是业余的。观众多为农民或手工业者。后来,“农忙种田、农闲演戏”的半职业班兴起,被称为“凑角班”。活动规律是“春紧夏松秋垮台,十冬腊月又重来”。以后,“凑角班”逐渐发展为职业戏班。另有一种家园戏班,只在本湾唱灯戏。清代中叶,梅店王家冲湾每年正月十五开始,连续玩灯三天,傍晚开锣唱戏。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由本村塾师王家福请来师傅教唱花鼓戏,组建家园戏班。相传七代(家、光、文、运、昭、有、道)不辍,历经140余年。

最早的花鼓戏职业戏班较为简陋,其全部行头不满一箩筐。乐器只有鼓、板、锣、钹。曲调只有迓腔、悲腔、四平、扭丝和小调几种,演出节目保留着民间歌舞和说唱的特点。剧目都是散戏和单边词,情节简单,且剧目不多。俗语说:花鼓戏开了锣,不是“喻老四”、就是“张德和”。演员只有小生、小旦、小丑三个行当,以七人戏班为多。其中三个人唱主角,四个人唱外角兼“打家业”(用打击乐伴奏),全班连演员带场面至多九人。当时的俗谚称:“七紧八松九逍遥”。到清末,剧目逐渐增多,“三小”行当已不适应,于是有了扮演青衣、生角、花脸的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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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鼓戏的唱腔除一部分民间小曲外,主要为“哦呵腔”。这种唱腔的特点是:只有锣、鼓、钹伴奏,没有丝弦,一人唱,其句尾由后场帮腔。民国12年(1923年),黄孝花鼓首先在汉口改用胡琴伴奏,在“哦呵腔”的基础上结合黄陂地方语言、音乐,发展为新的唱腔—迓腔。其唱、白均用黄陂方言,极具地方特色。黄陂改接腔为胡琴伴奏的第一个花鼓戏班是王焕章戏班。民国15年(1926年)该戏班去信阳演出时,为对抗当局所谓“花鼓淫戏”之说,始由姜甸甫(楚剧后秀姜翠兰之父)操琴伴奏。由此,各乡班陆续改为胡琴伴奏,采用工尺谱。以后又吸收京、汉剧长处,逐步加配丝弦乐器,拥有戏剧舞台上的三大件(京胡、月琴、三弦)。迓腔也在吸收各路花鼓、姊妹剧种的声腔中,发展成一套初具规模的唱腔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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