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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了翁

南宋理学家
  • 【宋】
  • 四川成都人
  • 更新:2021-05-25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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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了翁是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是南宋庆元五年的进士,授予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后不断升迁,被封为临邛郡开国侯,他是蜀学的集大成者,去世后被追谥为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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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了翁

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县人。南宋理学家、大臣。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推崇朱熹理学。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风格或清丽,或悲壮。

个人生平

庆元五年(1199年)中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

嘉泰二年(1202年),魏了翁被召为国子监国子正。 

嘉泰三年(1203年)魏了翁改任国子监武学博士。

开禧元年(1205年),魏了翁召试学士院。

开禧二年(1206年),魏了翁升秘书省校书郎,后来以父母年老为由辞任,后外放嘉定任知府。

开禧三年(1207年)二月,安丙、李好义、杨巨源等诛杀吴曦、平定叛乱后,魏了翁在继续赴任途中于广安收到免职命令,遂奉双亲回蒲江故里。

嘉定元年(1208年)十月,史弥远入相,专理国事。魏了翁从一开始就觉察到史弥远“收召诸贤”的用意,因而力辞诏命。

嘉定四年(1211年),升任潼川府路提点刑狱公事

嘉定八年(1215年),兼本路提举常平,后又改兼转运判官。

嘉定九年(1216年),魏了翁一度以路级监司官代理本路的遂宁府知府

嘉定十一年(1218年)春,改任泸州知州、兼主管潼川府路安抚司公事。母死守丧,起复后任潼川知府。

嘉定十四年(1221年),朝廷提升魏了翁任潼川路提点刑狱公事。

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

嘉定十七年(1224年),宋理宗即位后,时事多变。魏了翁积忧成疾,三次上奏要求隐退,都不获准,还出任起居郎。

宝庆元年(1225年),遭到诬陷,被黜至靖州居住。

绍定四年(1231年),魏了翁复职,主管武夷山冲佑观。

绍定五年(1232年),起复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

绍定六年(1233年),时值史弥远逝世,理宗亲政,魏了翁被提升为华文阁待制,赏赐了金带,仍留居原任。

端平元年(1234年),召入朝任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

端平二年(1235年)十一月,魏了翁因熟知兵书、兵法,又替国家尽力,被任为端明殿学士,参预机要工作、撰写文书等,又任同签书枢密院事。

端平三年(1236年)正月,魏了翁被召回,任签书枢密院事。

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去世,年六十。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文靖”。

主要作品

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

后世纪念

元文宗至顺元年(1330年),名儒虞集奉敕题“鹤山书院”额于其第宅。

清世宗雍正二年(1724年),魏了翁配享孔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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