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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问题

  • 作者:麽心麽肺
  • 发布于:2022-12-15 10:55
  •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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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问题可能是非常多民众关注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本地屋收罗整理了以下内容

劳动合同续签问题图片由网友“麽心麽肺”提供

  本人已与公司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合同,下月合同到期,且已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单位是否必须与我续签还是可以与我终止合同。如果终止,是否应按照二倍赔偿?谢谢!

  回复 欢迎您通过苏州人力资源保障网12333进行咨询。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作出解答,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希望您继续关注苏州人力资源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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