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赣榆区就业交通补助申请办法
- 作者:你若在我心
- 发布于:2023-01-31 11:45
-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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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春节期间服务保障企业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连政办发〔2023〕1号),我区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办法如下:
图片由网友“你若在我心”提供
一、补助对象
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
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是指具有非本地户籍,且于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在赣榆区企业首次实现就业的劳动者。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交通补助可采取劳动者自行申请或企业代为申请两种方式。
二、补助标准
按500元/人标准,给予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交通补助。
三、补助申领
1.申请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与我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2.申请时限
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3.申请材料
(1)劳动者自行申请的,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赣榆区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表。
(2)企业代为申请的,需提供企业与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赣榆区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交通补助花名册。
四、受理审核
赣榆区人社局受理申请、审核、公示,市人社部门复核,市人社部门复核后报市财政部门批准并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87108118
以上就是连云港赣榆区就业交通补助申请办法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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