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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璞

明朝时期大臣、兵部尚书
  • 【明】
  • 江苏苏州人
  • 更新:2021-12-2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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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璞是明朝时期的大臣,是用了九年的举人,早年入国学,后选授御史,正统年间,担任江西按察使,擅长断案,后生山西布政使,明代宗时期,担任大理寺卿,后升任兵部尚书,和于谦协理部事,明英宗复辟后因年老被弹劾罢官,不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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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璞

字仲玉,号蕉菴,昆山人。

永乐九年(1411年)举于乡,入国学。选授御史。

正统初(1436年),历任江西按察使。

正统三年(1438年)坐逸囚,降副使。

正统七年(1442年)迁山西布政使。

正统八年(1443年),以朝廷岁用物料,有司科派扰民,请于折粮银内岁存千两,令官买办,庶官用可完,民亦不扰。从之。

正统十三年(1448年)召为尚书

正统十四年(1449年),处州贼叶宗留作乱,总兵官徐恭等往讨,以璞参其军事。师未至,宗留已为其党陈鉴胡所杀。巡抚张骥招降鉴胡,贼势稍息。璞等逗遛无功,为御史张洪等所劾,诏俟师旋以闻。已而景帝嗣位,召还。论功,兼大理寺卿。寻出募天下义勇,还朝。会中官金英下狱,法司劾璞尝赂英,遂并下璞狱,当斩,特宥之。出理大同军饷。敌犯马营,命提督宣府军务。至则寇已退,还理部事。加太子太保,给二俸。后以母忧归,起复

景泰六年(1455年)改兵部尚书,与于谦协理部事。明年,湖广苗乱,命璞总督军务,与南和伯方瑛讨之。

天顺元年(1457年)以捷闻。召还,命致仕。既而论功,赐钞币。

天顺四年(1460年)冬用李贤荐,召为南京左都御史。时璞已老聩,不能任事。

天顺七年(1463年)为锦衣卫指挥佥事门达所劾罢,归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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