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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

明朝中期的大臣
  • 【明】
  • 陕西宝鸡人
  • 更新:2021-02-0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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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是明朝时期的大臣,出生于岐山,是明宪宗成化五年的进士,后多次升迁,担任都给事中的官职,明宪宗后期,沉湎于声色,宠幸宦官汪直,导致朝政腐败,汪直多次陷害官员,而明宪宗责怪言官等人没有监察,遂将李俊等人杖责,引起其他达成不满,后因为天象之变,宪宗惶恐,李俊等人上书,才令宪宗改正,后李俊出任湖广布政使,在孝宗年间去世!

李俊

字子英,明代官吏。岐山人。

成化五年(1469)中进士,任吏科给事中,多次升迁为都给事中。

成化十五年(1479),宪宗派李孜省为太常寺丞,李俊和他的同事们竭力反对,言李孜省为赃官,不宜祭祀,而御史对李孜省也有意见,就将他改派为上林监副。宪宗执政时,沉溺于声色歌舞之中,受奸佞包围,不听忠贞之士的逆耳之言,政治腐败,导致宦官汪直擅权。汪直主管西,气焰嚣张,多次制造冤狱。陷害吏部尚书马文升等人,将他们发配戍边。后来宪宗又责怪言官没有负起纠察责任,将李俊同官27人,御史王浚等29人用刑杖痛打,引起朝野人士不满。

成化二十一年(1485)的正月初一申时,天见异像,宪宗惶恐,李俊率六科众臣上疏,指责宦官篡权,宪宗阅读李俊等的奏章后,不断称赞,还按照他们的意思,将李孜省降为上林丞,国师继尧革职为民。在其它方面也有所革新,满朝文武官员都为之欣喜称快。李俊也于同年五月出任湖广布政使,后来多次提升。

孝宗弘治年间(1488~1505)任山西参政,在任所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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