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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栴

明代九大攘夷塞王之一
  • 【明】
  • 安徽滁州人
  • 更新:2021-06-2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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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栴是明朝时期的藩王,是朱元璋的第十五子,母亲是皇贵人余氏,后被封为庆王,和其他皇子相比,他在诗文成就方面颇高,留下很多著作传世,其书法也堪称一绝,并且刊印书籍,传播文化,撰写了宁夏历史上的第一部志《宁夏志》,后在明英宗年间病逝!

朱栴

明朝宗室亲王,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五子,母妃皇贵人余氏,明代九大攘夷塞王之一。

个人生平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四月十三日,册封为庆王,封地庆阳。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本应移驻封地宁夏镇城,因为当时宁夏地近边外,是一个新设立卫所的战区,尚难保障亲王的安全和承受王府庞大的经济负担。朝廷命令庆王暂时改驻韦州城,就近由延安、绥德、宁夏的租赋供给。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授权管理庆阳、宁夏、延安、绥德诸卫军务,负责镇守塞上疆土。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庆王在韦州成婚并居住长达九年的时间。

洪武三十年(1397年)始建府邸。在宁夏军卫建制完善,屯垦经济发展和边塞大局稳固以后

建文三年(1401年),朝廷命亲王迁往宁夏镇城,暂时以宁夏卫衙署作为临时王府。朱栴好学有文,忠孝出天性。明成祖非常赞赏,令每年到韦州透夏。

永乐五年(1407年),朝廷派内官太监杨升,工部主事刘谦、王恪和钦天监阴阳刘俊卿到宁夏,共同负责筹备建造新王府事宜。

宣德初年(1426年),朱栴上言宁夏卑湿,水泉恶,乞仍居韦州。不许,令岁一往来,如明成祖时。不久有护卫人参奏朱栴不法,又有宦官马安住诽谤朱栴,朱栴不自安。

宣德五年(1430年),请求入朝不许。

正统初年(1436年),宁夏总兵官史昭参奏朱栴不法。

正统三年(1438年),朱栴请徙国躲避史昭,明英宗没有答应,朱栴郁郁成疾,一病不起,于八月初三日病逝在庆王府,享年61岁,谥“靖”,史称“庆靖王”。

主要著作

著作有《宁夏志》2卷、《凝真稿》18卷、《集句闺情》1卷,自编的《文章类选》、《增广唐诗鼓吹续编》等共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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