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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租房落户政策发布

  • 作者:短不过一瞬
  • 发布于:2023-01-05 10:43
  •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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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在郑州2019年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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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了郑州市中心城区落户条件,凡在郑州市中心城区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不受社保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的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郑州市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新旧政策调整主要内容

和2019年定下的户籍制度相比,郑州户籍新政的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动:

(一)实施中心城区和县(市)、上街区无差别化落户政策。2019年政策规定,郑州市中心城区有条件的设定落户标准,县(市)、上街区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此次调整为全市统一的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政策。

(二)放宽在中心城区稳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条件。一是2019年政策规定,郑州市农业转移人口在中心城区持居住证落户需满1年。此次调整为不受居住证办理年限和地区属性的限制。二是2019年政策规定,郑州市中心城区租赁房屋入户需满1年。此次调整为不受居住年限限制。

(三)放宽在中心城区普通劳动者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落户条件。2019年政策规定,在郑州市中心城区务工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落户需满6个月。此次调整为不受社保缴费年限的限制。

符合十项入户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户口迁移

(一)缴纳社会保险金入户。在郑州市中心城区近两年内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不受社保缴费年限的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郑州市中心城区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入户。在郑州市中心城区居住生活(含租赁)的外地市人员(以郑州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登记信息为准),不受居住年限的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郑州市中心城区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16周岁以下人员须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迁入。

(三)直系亲属投靠入户。申请人在郑州市中心城区有常住户口,经户主同意,可申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四)人才引进入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入户,往届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入户,应届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留学归国人员入户,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五)购房入户。在郑州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的人员,可申请房主及其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六)工作调动入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入郑州市中心城区工作的,可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七)投资纳税入户。在郑州市中心城区投资、经商、办企业的外地公民,连续经营3年以上,每年纳税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或一年纳税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外商投资企业按其实际投入外资额,每10万美元可迁入1名管理生产骨干。

(八)迁入城镇的农村籍退伍转业军人入户。参军前户口在农村的退伍转业军人,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九)成建制迁移人员入户。外地企业成建制迁入郑州市的职工,经市政府批准,准予迁入。

(十)高校招生入户。户口住址在省市外学生被郑州市高校录取后,可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学校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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