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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医保改革新政策(2023)

  • 作者:玩火上身。
  • 发布于:2023-02-09 10:20
  •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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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2023年2月1日起,武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新方式计入,实施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是指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我市承担普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按规定享受统筹基金报销待遇。

一、实施时间

武汉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从2023年2月1日开始实施。

二、享受条件

正常缴费且在待遇享受期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障的“城中村”综合改造村改居养老人员,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三、承担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我市医疗保障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提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服务,参保人员到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具体医疗机构名单可以通过武汉市医保局官方网站查询。

温馨提示:参保人不在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无法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四、报销比例

武汉医保改革新政策(2023)图片由网友“玩火上身。”提供

武汉医保改革新政策(2023)图片由网友“玩火上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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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门诊统筹意义

个人认为门诊统筹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是否提升参保人待遇有待考究。

1、平衡医疗资源配置,政策天平倾向基层。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可报销80%,鼓励大家就近前往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2、减轻住院压力,缓解大医院住院难的问题。有了门诊统筹,一些小病在门诊就诊的费用更少,可以减少“生病就住院”的情况发生。

①在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在职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2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

②在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在职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4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③在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在职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5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武汉医保改革新政策(2023)图片由网友“玩火上身。”提供

每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待遇享受年度,年度内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累计为在职人员700元。另外根据政策要求,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俗称“天花板”)为在职人员3500元。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效,不滚存、不累计且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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