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内4月1日起禁止驾驶国三柴油货运车
- 作者:心无所系
- 发布于:2023-03-20 10:23
-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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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委介绍,为有序推进本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自2023年4月起,对本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进行调整,详见通告↓
一、自2023年4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柴油货运机动车辆在本市辖区内的所有道路上行驶。
二、自2024年7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柴油客运机动车辆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不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0外环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
三、违反通行规定的,由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本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本市国三标准柴油货运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沪交科〔2020〕23号)同时废止。
热点问答
问:为什么要再次调整本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
答:2012年以来,本市陆续出台黄标车、老旧汽油车、国三柴油车限行和淘汰补贴政策,特别是2019年以来上海市通过淘汰限行政策共引导8万辆国三柴油车退出,有效地推动了本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由于国三柴油车发动机系统易产生劣化,尾气污染物排放较大,据测算,占全市机动车总量不到1%的国三柴油车排放约占全市机动车nox排放的12%。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降低机动车nox排放,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作方案要求,有必要再次调整本市国三标准柴油机动车限制通行政策,进一步加快淘汰国三柴油车。
问:如何确定自己的车的排放标准?
答:可登录https://info.vecc.org.cn/ve/index查询。
问:提前报废国三柴油车是否可以获得政府补贴?
答:根据《上海市进一步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申请本市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机动车在本市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各类主体。
(二)机动车所有人1年内无环境违法处罚等失信记录;
(三)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和环保检验,且在检验有效期内;
(四)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9日在本市办理国三柴油货车报废手续,且提前报废时间满一年及以上;自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28日在本市办理国三柴油客车报废手续,且提前报废时间满一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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