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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供暖价格收费标准

  • 作者:茗、珍盻の
  • 发布于:2022-11-11 11:40
  •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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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价格发[2015]154号文件要求,今冬采暖期自2022年11月10日开始,约130天。

泰安市供暖价格收费标准图片由网友“茗、珍盻の”提供

采暖价格执行以下标准:

①按建筑面积预付热费:居民住宅为23元/平方米(130天);非居民为33.6元/平方米(130天),采暖期结束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统一进行结算。

②实施热计量小区的居民客户:采暖期前统一按面积预付热费,采暖期结束后统一按市泰发改价格[2020]397号文件要求的两部制热价进行结算,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供热面积收取,计量热价按计量表装置读数收取。

计算公式为:用热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计费面积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6.9元,计量热价为0.172元/千瓦时(47.78元/吉焦)。非居民用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0.08元,计量热价为0.251元/千瓦时(69.72元/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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