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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祖荫

晚清时期的官员、书法家
  • 【清】
  • 江苏苏州人
  • 更新:2021-12-3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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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祖荫是晚清时期的官员、书法家,出生于道光年间,为大学士潘世恩之孙,在咸丰二年考中探花,后担任翰林院编修,在南书房长达四十多年,后官至工部尚书,精通经史和书法,且家藏金石甚富,撰写了不少金石著作。

潘祖荫图片由网友“少年如画”提供

潘祖荫

道光十年(1830年)出生,字在钟,小字凤笙,号伯寅,亦号少棠、郑盦。祖父为乾隆癸丑科状元潘世恩,官至太傅、武英殿大学士。他的父亲潘曾绶,字绂庭,官至内阁侍读。他的叔祖是乾隆乙卯科探花潘世璜。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恰值潘世恩80大寿,道光皇帝恩赏潘祖荫为举人。

咸丰二年(1852年),考中一甲第三名(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咸丰四年(1854年),历任国史馆协修、候补侍读、实录馆纂修。

咸丰六年(1856年),历任功臣馆纂修、会试同考官、侍读、咸安宫总裁、南书房行走、文渊阁校理,因捐备军饷赏戴花翎。

咸丰七年(1857年),历任日讲起居注官、侍讲学士。

咸丰八年(1858年),英法联军入侵天津,上书请战,历任陕甘乡试正考官、国子监祭酒、侍读学士。

咸丰九年(1859年),升任大理寺少卿。

咸丰十年(1860),时任骆秉章幕僚的左宗棠被弹劾,他上疏密保左宗棠,说他人才出众,此案才平息下来。

咸丰十一年(1861年),潘祖荫署宗人府丞。上疏议郊配大礼

同治元年(1862年),潘祖荫充任光禄寺卿,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同治二年(1863年),任宗人府丞。疏请减江苏赋额,苏、松、太等获旨准减三分之一税额

同治三年(1864年),潘祖荫在会议何桂清罪过时未列衔,由于上述原因,受牵连,遭部议受贬。后起用,补都察院左副御史、署理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

同治四年(1865年),恭亲王被劾获谴。潘祖荫提出虽然恭亲王咎固难辞,而功劳足纪,而且重臣进退关系安危。希望给恭亲王悔过机会,也不至于使朝纲大乱,后世迷惑。而后,潘祖荫任礼部右侍郎。

同治五年(1866年),他任刑部右侍郎、左侍郎,补工部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

同治六年(1867年),授潘祖荫工部右侍郎,潘祖荫奉命赴盛京(今沈阳)察看皇陵建筑。

同治七年(1868年),潘祖荫署理吏部左侍郎、户部右侍郎。他进呈《篆书说文》《艺文备览》各四函。同治帝为潘祖荫赐名文绮。任经筵讲官。

同治八年(1869年),潘祖荫转左侍郎兼管三库事务。同治九年,潘祖荫署吏部右侍郎,因捐备军饷,赏正一品衔。

同治十年(1870年),潘祖荫任会试知贡举,武举会试副考官。次年,赏头品顶戴。

同治十二年(1872年),因随御驾谒东陵,潘祖荫丢失户部行印而革职留任。他任顺天乡试副考官,因中举的徐景春文理荒谬,而他有偏袒之嫌,被革任降二级调用。

同治十三年(1873年),特旨赏潘祖荫翰林院编修、南书房行走。而后,潘祖荫报效银两,复职留任。因为进赋册为慈禧太后祝寿,得以候补侍郎。

光绪元年(1874年)后,潘祖荫授任大理寺卿。次年,授任礼部右侍郎。光绪四年,潘祖荫调户部。光绪五年,工部右侍郎,又调刑部。出任玉牒馆总裁,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三库事务。潘祖荫历任户部左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工部尚书,太子少保,刑部尚书等职。

光绪六年(1879年),潘祖荫任国史馆总裁。参预解决中俄新疆纠纷,与俄国交涉定约后,提出条陈,上奏善后五事:练兵、简器、开矿、造船、筹饷。光绪八年,潘祖荫任礼部尚书、军机大臣上行走,兵部尚书,江西学政。

光绪九年(1882年),丁父忧。

光绪十六年(1890年)去世,赐谥号文勤,赠太子太傅。

收藏丰富

潘祖荫藏书十分丰富。曾撰《滂喜斋读书记》。曾用三百金购得北宋本《公羊春秋何氏注》一册,收藏极富,所藏图书、金石甲于吴下,收藏金石极富,著名藏品如西周康王时代礼器大盂鼎、大克鼎,青铜、甲骨、龟板等,扬名海内外。

主要作品

《攀古楼彝器图释》。辑有《滂喜斋丛书》《功顺堂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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