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耀西
海阳市的近代商人- 【近代】
- 山东烟台人
- 更新:2021-07-0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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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耀西是近代海阳的商人,早年从事商业,创办公司,后担任济南商埠商会会长等职位,后看卷烟有利可图,成立烟草公司,成为济南卷烟行业的开始,济南惨案发生后,控告日本,被下令逮捕,逃亡上海,后继续从商,其生产的大明湖牌香烟在市场颇有声誉,但遭到英国公司的打击,最终破产,病逝于济南!
于耀西
1888年出生,海阳县人。
1918年任东莱银行济南分行经理,加入济南商埠钱业公所。
1921年冬,济南裕兴化工厂改组为裕兴颜料厂股份有限公司,李正卿、于耀西等成为公司股东,出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22年5月,于耀西当选济南商埠商会副会长。因竞选会长与刘兰阁发生矛盾,退出钱业公所, 另立商业研究所,进行金融交易。
1924年5月,他当选济南商埠商会会长,不久被选为山东省商会联合会会长。时济南成丰面粉厂因扩张太猛和外粉倾销, 资金周转不灵。董事车百闻向于求助。于以个人投资2万元,东莱银行给予信用透支200万元,使成丰面粉厂渡过了难关,因而任该厂董事长。
1926年5月, 于耀西再次当选济南商埠商会会长。时张宗昌向济南银行、商会强行借款200万元, 他对此持抵制态度。张宗昌下令逮捕他,他因事前得到消息,暂避青岛得免。
1927年4月,接任济南东裕隆机器榨油厂经理。
1928年春,他见生产卷烟有利可图, 将该厂改为独自经营的东裕隆烟草公司,资本1万元,有大型卷烟机3部、工人180名。此为济南有卷烟业之始。济南惨案后逃亡上海
1929年3月于耀西返回济南。同年12月,国民党济南法院对“于耀西汉奸案”进行审判。于耀西不承认在财政上积极支持张宗昌,并说济南惨案期间曾掩护过两名国民党人。不久,他被无罪释放。于耀西出狱后,继续经营东裕隆烟草公司和裕兴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1933年,东裕隆烟草公司生产的“大明湖”牌香烟在市场上颇有信誉,销量不断增加。但由于遭到大英烟草公司降价倾销的打击,不久宣告破产。
1935年,病故于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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