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名人 浙江 杭州 余杭区

毕秀姑

人称小白菜
  • 【近代】
  • 浙江杭州人
  • 更新:2020-12-24 19:01
  • 网友“花开那年”分享

详细很多人听说过晚清四大奇案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其中小白菜就是毕秀姑,他是浙江杭州人,因为长得比较白皙,而且穿白衣绿裤,被人称之为小白菜,今天就和本地屋小编看看这位传奇人物吧!

毕秀姑图片由网友“花开那年”提供

毕秀姑

毕秀姑,乳名阿生,浙江余杭人。为葛家童养媳,史称“葛毕氏”。长得白皙秀丽;因穿白衣绿裤,人称“小白菜”。毕秀姑的丈夫葛品连,乳名葛小大,仓前镇葛家村人。

人物生平

咸丰六年(1856)出生于余杭县仓前镇毕家堂村,

同治二年(1863)改嫁给余杭县务农的沈体仁为妻,人称“沈喻氏”。

同治十一年(1872)三月初四日正式举办仪式

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初七,葛品连旧病复发,同治十二年十月初九,葛品连暴毙,验尸认为是砒霜毒杀,“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开始”

光绪二年(1876年),刑部尚书桑春荣亲审此案,开棺重新验尸。在刑部任职六十年的老仵作照《洗冤集录》说法,证实葛品连并非毒发身亡,乃得病而死,只是骨头表面发霉。

光绪三年二月,震惊朝野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宣告终结,杨乃武与葛毕氏获无罪出狱;

毕秀姑回到余杭,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卒于1930年。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杨乃武教毕秀姑识字,两人过从甚密,于是街坊有“羊吃白菜”的流言。

葛毕氏(即毕秀姑)的丈夫葛品连有流火宿症。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初七,葛品连旧病复发。同治十二年十月初九,葛品连暴毙,验尸认为是砒霜毒杀。

同治十二年十月十二日,知县刘锡彤将杨乃武三次夹棍。杨乃武三次昏死,拒不画供。刘锡彤将供词“死者口鼻流血”改为“七孔流血”,并将一等人犯解送杭州府。由于杭州知府陈鲁严刑迫供,杨乃武多次昏死,最后供认是他给的毒药。葛毕氏被陈鲁以通奸杀夫之罪判决“杨乃武斩立决,葛毕氏凌迟处死”。

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六,上报浙江按察使蒯贺荪。杨家不服,到杭州喊冤告状。杨乃武胞姐杨淑英(菊贞)曾在夏同善中堂家做过保姆,通过夏同善与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狱林文忠将案卷送至军机大臣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翁同龢手里,认为疑点重重。后慈禧太后下旨,刑部令浙江巡抚杨昌浚重新审讯,并遣监察御史王昕私访民间,得知爱仁堂并无卖砒霜。可惜杨昌浚为保面子和曾经参加审问官员的乌纱帽,竟依仗左宗棠拥兵边疆之势,复以“通奸谋命”上奏。

清廷委浙江学政胡瑞澜为钦差大臣,重审此案。但胡对刑法无知,敷衍上谕,刘锡彤又用重金贿赂了胡瑞澜左右官员,以严刑逼供。葛毕氏受不了烧红铜丝穿乳极刑,再次诬供杨乃武指使杀人。胡瑞澜以为:“案经反复推究,供词佥同,并无滥刑逼供之事。即照本律科断,杨乃武斩立决,葛毕氏凌迟处死。”监察御史边保泉弹胡瑞澜复审草率。

同治十三年(1874年)九月,杨淑英陪同詹彩凤第二次进京,由夏同善引荐,求遍浙江籍在京官员三十余人。夏同善会同王昕亲自上疏,为杨乃武平反。同治十三年(1874年)十二月十日,《申报》载:“本馆近两日连录余杭詹氏都察院奏请敕刑部复审呈稿一纸。此案干系重大。核其大略:‘该县民葛品连于十月初九被乃武妻葛毕氏加毒毙命,葛品连母疑而告县,呈内唯毕氏是指。知县验勘讯情,拟以举人杨乃武与葛毕氏通奸,与伊夫构嫌,因办毒药使该氏毒死其夫。’”

光绪二年(1876年),刑部尚书桑春荣亲审此案,开棺重新验尸。在刑部任职六十年的老仵作照《洗冤集录》说法,证实葛品连并非毒发身亡,乃得病而死,只是骨头表面发霉。

光绪三年二月,震惊朝野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宣告终结,杨乃武与葛毕氏获无罪出狱;但因在狱中多次被严刑对待,已一身伤残,而且连功名也不能恢复。而胡瑞澜、杨昌浚以下三十多名官员则撤职查办,大都是出身湘军的“两湖派”将领,使得左宗棠的“两湖派”势力受到严重打击。

浙江杭州最新名人

网站声明: 本站《毕秀姑》由"花开那年"网友投稿,仅作为展示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