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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交通运输局对部分人高速免费通行

  • 作者:泪染倾城
  • 发布于:2022-10-27 15:01
  •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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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2日,记者从永康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永康市将于10月28日正式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

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永康市通过政府付费方式,让特定对象小客车在市域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根据《永康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有哪些车辆可以免费通行?永康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就市民关切的问题及相关政策作了权威解读。

什么是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是指对高速公路通行车辆实行分路段、分车型、分出入口、分支付方式等进行差异化收费。其目的是通过价格差异化,持续提升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让社会公众享受更多高速公路改革发展的红利。

在什么范围内可以免费通行?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享受免费通行政策的车辆须在永康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且全程在永康境内高速公路路段行驶,即全程在长深高速(金丽温高速)永康互通;东永高速西溪、方岩、永康东互通;台金高速前仓互通之间行驶。

免费通行对象应必备哪些条件?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免费通行特定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I类客车(9座及以下,车长小于6米);

非营运车辆;

使用有效ETC记账卡通行;

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名下的车辆。

除上述必备条件外,还应符合哪些条件才可免费通行?

符合上述必备条件的车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免费通行:

车辆在永康车管所登记的;

车辆在金华市范围内登记且行驶证住址(住所地)为永康的;

车辆在异地登记,但车主是在永康市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车辆在异地登记,但车主是经永康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端人才(博士,或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C类及以上人才)。

符合1、2条件的车辆包括个人和企业名下车辆;符合3、4条件的车辆仅为个人名下车辆。

个人和企业名下符合条件的车辆数量均不受限制;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车辆不受区域限制,即包括省内外车辆。

免费通行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符合条件的车辆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从10月28日0时起,永康市将正式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从10月23日22时起,符合条件的车主即可进行申报。

符合条件的车辆要如何申报?

个人用户通过“浙里办”App或掌上永康App、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浙里办”登录(新用户请先注册)→输入“永康高速”等关键词搜索(需打开定位,或选择“永康市”)→点击“高速免费”进入申报页面→点击下方“+新增填报”后按页面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并完成申报。企业用户只能通过“浙里办”App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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