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冠感染
- 作者:泪难流
- 发布于:2022-12-27 09:16
-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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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如下。
图片由网友“泪难流”提供
①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②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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