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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

  • 作者:。嫉妒╮
  • 发布于:2023-04-27 12:12
  •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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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

天津市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2023年5月27日至5月28日进行。

具体考试科目:

5月27日上午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

5月27日下午14:00-16:3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

5月28日上午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

5月28日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

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9:00至26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8号),将于2023年8月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文件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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