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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琰

新泰市的老革命
  • 【现代】
  • 山东泰安人
  • 更新:2021-09-17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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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琰是新泰市的老革命,出生于民国时期的书香门第,其父亲为同盟会成员,九一八事变后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后被学校开除,不久入党,因叛徒出卖被捕,坚贞不屈,抗战爆发后获释,参加抗日武装起义,历经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解放后曾经担任江西省副省长,后病逝于上海!

董琰

1914年出生,新泰青云街道办事处东南关村人氏。出生书香门第,其父董香谷为中国同盟会会员。他10岁时父母先后去世,由其叔婶抚养。

1929年夏,考入济南山东省立第一中学,接近进步人士,并加入“反帝大同盟”。

1931年“九一八”后,积极参加抗日救亡。

1932年春,被学校开除。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后转为共产党员。

1933年2月,因叛徒出卖,在济南被捕,在狱中坚守党的秘密。

1937年国共合作后获释。

1938年1月, 董琰率20多人参加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先后任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四支队中队指导员、营教导员等职。同年6月任中共新泰县委书记。

1939年1月, 调任泰山特委委员、 宣传部长, 参与创立泰山特委机关报《泰山时报》。

1941年9月,任中共泰南地委书记兼泰南军分区政委,领导当地军民开展抗日斗争,扩大根据地, 恢复和发展了党的基层组织。

1944年至1947年7月,历任鲁中区党委委员、宣传部长、组织部长职。

1948年春,任沂蒙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

1949年夏,调任鲁中南区党委常委兼秘书长、 副书记等职。

1950年6月,调任中共济南市委副书记、书记。

1954年10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5年因受向明错案牵连,董琰被长期隔离审查

1958年被开除党籍。

1962年5月, 予以平反并恢复党籍。

1963年调任中共江西省委委员、江西省副省长。

1968年2月5日,病逝于上海。

1983年5月5日,中央委员会对其予以彻底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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