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 作者:抱走萝莉
- 发布于:2023-12-04 09:49
- 来源: 网络
- 我要留言
欢迎来到本地屋,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最新的关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的内容。我们将为大家呈现最全面的信息和最详尽的描述,让您能够更好地了解这个主题。
图片由网友“抱走萝莉”提供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发〔202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
2023年8月28日
本文为你介绍了2023年1月1日起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的相关信息,更多精彩资讯,尽在本地屋。我们致力于打造一个信息完善的网站,为更多用户带来有价值的消息和内容。
您可能感兴趣
- 网站声明: 本站《2023年1月1日起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由"抱走萝莉"网友投稿,仅作为展示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