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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溥故宅

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 更新:2021-01-0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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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域:浙江丽水
  •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

浙江省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在历史上有很多著名人物都来自浙江省。今天小编要为大家介绍的是叶溥故宅和叶溥。属于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叶溥是我国历史上的著名人物,人称“叶青天”,快来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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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溥故宅简介

叶溥故宅位于龙泉市西街街道宫头村,年代为明。叶溥故宅(姜家大屋)位于浙江省龙泉市西街街道宫头村136号。建于明朝,为当时名宦、人称“叶青天”的叶溥故居,至今已有500年以上的历史。到清代时为姜姓大户所有,姜家大屋由此得名,现称叶溥故宅,建筑面积3544.5平方米。叶溥,字时用,号槎溪。明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叶溥故居建于明代晚期,叶溥故宅是龙泉市城区内规模较大的古民宅之一,平面基本上为正方形,坐南朝北。纵轴线上自北而南为台门、前厅、后厅。前厅前为天井,后厅前、后均为天井,两侧为厢房。总建筑面积约2775平方米。

叶溥

明孝宗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初任湖广广济县知县。召为兵部给事中。正德间出任福州知府。正德十一年(1519)四月,刻印叶子奇《草木子》,黄衷作序曰:“裔孙溥,以南司谏出牧福州。”《福建通志·名宦》载:“正德间任福州府知府,溥少从师于闽,熟知人情土俗,及为郡守,片言折狱,无敢欺者。又以儒术饰吏治,政暇搜举祀典,崇奖节义,以兴教化。入觐(朝见皇帝)无为资,过家其父为称贷,乃克治行装。操守严正,刚介廉白,僚佐惮之。”父丧,解宦守孝。孝服满,补建昌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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