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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邦奇

明朝时期的大臣
  • 【明】
  • 浙江宁波人
  • 更新:2021-10-25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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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邦奇是明朝时期的大臣, 是弘治十八年的进士,担任翰林院检讨,正德时期,刘瑾专权,不趋附,后担任提学副使,升任南京国子监祭酒,嘉靖时期,担任代理吏部尚书,官至礼部尚书,因年老改任南京兵部尚书,去世后被追谥为文定!

张邦奇

成化二十年(1484年)出生,字秀卿、常甫,号甬川,鄞县布政张家潭村(今属古林镇)人。

弘治十八年(1505年)进士,由庶吉士授检讨,参与修《孝宗实录》。刘瑾专权,不趋附。

正德十年(1515年)任湖广提学副使,修建明山、岳麓、崇正书院。后历官四川提学、福建提学、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讲、南京国子监祭酒。

嘉靖九年(1530年)任吏部侍郎,升任吏部右侍郎,署理部务。

嘉靖十年(1531年)升左侍郎,代理尚书。武定侯郭勋家人犯法,重金贿赂求宽恕,遭他拒绝。

嘉靖十六年(1537年)执掌翰林院事。世宗信道,改天逸殿为永光宫,欲令大臣衣道服戴道冠,因他力谏始止。

嘉靖十七年(1538年)任会试主考官、《玉牒》纂修官

嘉靖十八年(1539年)任太子宾客,充日讲官。

嘉靖二十年(1541年)升礼部尚书,以母老改任南京兵部尚书。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去世,赠太子太保,谥文定。奉母至孝,其母年百岁,卒于其后。学宗程朱,与王守仁私交颇深,但学术思想常不合。

主要著作

著有《易说》、《诗说》、《书说》、《春秋说》、《释国语》、《大学传》、《中庸传》、《甬川史说》等10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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