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干
民国时期的外交官- 【现代】
- 广东广州人
- 更新:2022-02-2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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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干是民国时期的外交官,出生于清末,早年留学英国,在牛津大学学习法律,回国后任清政府广东审判厅厅长,民国后从事法学方面的工作,兼任外交部长等职,抗战中期病逝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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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干
1888年出生在广东番禺的一个富商家庭,自幼接受良好的传统文化教育。
1904年,16岁的罗文干被送到英国牛津大学荣誉班读书。除普通功课外,罗文干还学习德文、拉丁文、罗马法、法制史等四门课程,由此奠定了他的法学基础。大学毕业后,他又进入英国著名的“内寺院”读书,但没有获得正式律师和法学硕士文凭。
1909年回国,任广东审判厅厅长。
1911年应学部留学生考试,授法科进士。
1912年任广东都督府司法司司长,旋升广东高等检察厅厅长。
1913年辞职北上,任北京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
1915年11月因参劾筹安会受袁世凯冷遇,辞职南下,与汤觉顿、徐勤运动广东督军龙济光倒袁未果。
1918年7月,任修订法律馆副总裁。
1919年1月,以考察司法名义赴欧,在英国考获大律师资格。归国后,兼北京大学法官讲习所法律教授。
1921年10月,任中国出席华盛顿会议代表团顾问;12月任司法部次长。
1922年1月,兼大理院院长;同年4月,以次长代理司法部部务;6月去职;9月任盐务署署长兼币制局总裁;同月任王宠惠内阁财政部总长;11月因对奥地利借款受贿案被扣押。
1924年春,无罪获释,在北京执业律师;同年11月,任俄国退还庚子赔款委员会中国委员。
1927年1月,任顾维钧内阁司法部总长;6月去职。
1928年1月,任广东高等法院院长;12月受聘为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公署顾问。
1929年9月,与沈瑞麟被委派为调查中东路事件专员。
1931年11月,任接收东北各地事宜委员会委员;12月任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部长,同月任行政院北平政务委员会委员。
1932年1月,兼外交部部长。1933年12月,辞去外长兼职。
1934年10月,复辞去司法行政部部长职务。
1938年1月,任国防参政会议员;6月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同年任西南联合大学教授。
1940年12月,任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1941年10月在广东乐昌病逝。年5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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