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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卓

南宋资政殿学士
  • 【宋】
  • 福建莆田人
  • 更新:2021-02-02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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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卓是南宋时期的官员,其祖父为陈膏,是宋高宗的宠臣,其父亲陈居仁也是一名官员,官至奉政大夫,因而自小受到熏陶,学习刻苦,是南宋绍熙元年的进士,一生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以致于去世后家贫都无法进行下葬,后得到资助才可以办理,后被朝廷追谥为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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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卓

字立道。莆田县崇业乡孝义里。祖父陈膏,徙居明州,甚为高宗所嘉,至大书屏间曰:“陈膏长厚,有古人风”;其父陈居仁,官至华文阁直学士奉政大夫。陈卓,其第五子。

人物生平

宋绍熙元年(1190)余复榜进士。治诗赋。淡泊宦意。

庆元二年(1196)以宣教郎知绍兴府余姚县。

庆元三年(1197)六月,丁父忧。后知江州。

嘉定十五年至十七年(1222—1224)移宁国府,俱有清白名。丞相史弥远与陈卓早年有故旧,尝贻书于卓欲一见,卓谢而不往,弥远益器之。在词为官时,起草诏书,剥夺叛臣李全爵位,诏书至淮,人益自励。又起草太庙灾罪诏书,词极警切,京师为之感动。

嘉定十七年(1224),宁宗驾崩,史弥远假诏立贵诚为皇子,改名昀,扶其登基即位,是为理宗。

宝庆元年(1225),史弥远升任宰相,独掌朝政九年,主持废济王竑,追夺其王爵。

宝庆二年(1226)十月,以起居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

宝庆三年(1227)十月以起居舍人兼实录院检讨官,十一月,以中书舍人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国史院编修官。其间撰《东塘袁公文集序》。

绍定年间(1228-1233),陈卓守官吏部尚书

端平二年(1235)三月十二日,曾从龙兼同知枢密院事,真德秀为参知政事,兼给事中、兼侍读陈卓同签书枢密院事,因鸣济王不灭之冤,与史弥远政见不合,时意见与史弥远相悖者,亦纷纷被攻击去职。

陈卓遂乞致仕,以资政殿学士还里,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开国伯。平生不营产业,惟以赞书所酬金筑“世纶堂”,曾于宁波建“菊坡书院”,在家闲居十六年。

淳祐十二年(1252年),卓卒,年八十六,家贫,葬事不能具。其时,吴潜为右丞相兼枢密使,闻之遂贻书制置使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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