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延

明朝时期的大臣,官至吏部尚书
  • 【明】
  • 河南驻马店人
  • 更新:2021-02-24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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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延是明朝时期的大臣,自幼家贫,但聪颖刻苦,后在万历十四年中进士,在明神宗国本之争中,职责明神宗的废长立幼,几乎被杀,后遭到罢官回归故里,明光宗继位后重新启用,后官至户部尚书,但遭到魏忠贤阉党的排挤,再次罢官回乡,不久病逝!

李宗延

字景哲,号嵩毓,今河南汝南县三桥人。明代大臣。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天资颖悟,刻苦学习,为文辞语警拔。童生时,已很有名气,府县为文记事,常让他执笔。

万历十年(1582年),应壬午科乡试,高中第二名举人。

万历十四年(1586年),公车赴京,得中进士,授湖广黔阳)知县。父亲李武去世,依例丁忧辞官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丧服满后先后任山东长清、陕西咸阳知县。升浙江道监察御史,不久任左都御史。国本之争中,神宗拟立朱常洵为太子时,他上疏指责“废长立庶,非太祖法”,几乎遭杀身之祸,为廷臣力救,始得削职归里。居家十八年,钻研经史,藏书数万卷。

泰昌元年(1620年),光宗朱常洛即位,下诏起复因“争国本”遭贬斥的旧臣,李宗延起为太仆少卿。

天启元年(1621年),擢都察院都御史。身居谏职,忠直无忌仍如当年,疏谏多被采纳,升户部尚书

天启六年(1626年),后金首领努尔哈赤围攻宁远城,边境告警,熹宗皇帝朱由校又擢选项他为兵部尚书,与他的故交袁可立共署兵部,继而改任吏部尚书。后以年老辞官归里,熹宗御书“秉铨清正”赐作褒奖。下诏沿途各驿站提供夫马粮食,护送回籍。

天启七年(1627年)病故。噩耗报入朝廷,熹宗派遣行人张三谟携圣谕到他家吊祭,追赠太子太保,赐茔地祭田,谥号“庄靖”

主要著作

《十三字经字诂》20卷,《九经正文》10卷,《转注补音》12卷,《汝阳志》4卷,并将所作赋、表、奏疏、纪文、信札等整理编辑结为《相栩轩文集》1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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