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超曾
清朝时期的官员- 【清】
- 湖南常德人
- 更新:2021-03-0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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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超曾是清朝时期的官员,是康熙五十四年的进士,后官至两江总督,授予吏部尚书的官职,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是爱民如子的好官!
杨超曾
字孟班,谥文敏,清武陵人。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进士,选庶吉土,散馆,以第一授编修。
雍正四年(1726年)人值南书房。后出任陕西、顺天学正。
雍正九年(1731年),升任奉天府尹。时奉天各属除正供外,苛捐杂税,名目繁多,诸如造册费、考试费、修缮公廨费、办理保甲费等不一而足。超曾到任后,即疏请革除,为百姓减轻不少额外负担。
雍正十一年(1733年),内务府准御史条奏,增设锦州庄头百户,杨超曾认为等到清丈完毕,旧户新庄都不能播种,大片土地必将荒芜一年。于是上疏请求暂缓执行,这事便因此搁置下来。
乾隆二年(1737年)超曾授广西巡抚。后诏授兵部尚书。
乾隆五年(1740年),署两江总督,授吏部尚书。江淮各州郡多水患,每次发生水灾,超曾都发仓米种子,赈济灾民,帮助恢复生产。
乾隆六年(1741年),诏视部事,不久以父丧归里。
乾隆七年(1742年)病卒,谥文敏
主要著作
著有《杨文敏集》
杨超曾诗作赏析
褒斜道中
千尺连云磴,雄奇自古传。
石开微有地,峰合更无天。
车马迷襄野,楼台俯汉川。
重关天险在,烧绝自何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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