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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贻

晚清时期的大臣
  • 【清】
  • 山东菏泽人
  • 更新:2021-09-0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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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贻是晚清时期的大臣,是道光二十七年的进士,后担任两江总督和通商大臣等职位,在同治年间,遭到刺客行刺,最终身亡,成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马案”,去世后被追谥为端愍!

马新贻图片由网友“南方有梦”提供

马新贻

道光元年(1821)年出生,字谷山,号燕门,又号铁舫,回族,山东菏泽人。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考中进士,安徽省即用知县,先后任职于建平、合肥,以勤政著称。

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进攻安徽,淮河南北群盗并起,任合肥知县的马新贻常常操练军队,以备抗敌。

咸丰五年(1855年),跟随钦差大臣袁甲三率兵进攻占据庐州巢湖的太平军,马新贻率兵击败了来援的太平军,又接连攻破了占领盛家桥、三河镇、柘皋的太平军,接着又攻克了庐州。由于平定太平军有功,升庐州知府,赐花翎。

咸丰七年(1857年),捻军和太平军合力攻陷了桃镇,并分兵袭扰上、下派河,马新贻在舒城将敌人击败,因功被吏部记名以道员任用。

咸丰八年(1858年),马新贻升任按察使。不久,太平军陈玉成率军进攻庐州,马新贻率领团练乡勇迎战,太平军从偏僻的小道攻破庐州,马新贻的军队溃败,官印也丢失了,因而被朝廷革职留任

咸丰九年(1859年),马新贻母亲去世,他回家奔丧丁忧后,巡抚翁同书上奏朝廷请示让马新贻继续署理按察使事务。

咸丰十年(1860年),钦差大臣袁甲三保举马新贻复官。

咸丰十一年(1861年),翁同书上奏朝廷荐举马新贻,朝廷任命其为候补道员。

同治元年(1862年),马新贻跟随袁甲三攻克庐州,并在寿州吴山庙击败太平军,因功加按察使衔,署理布政使。不久,苗沛霖反叛,马新贻跟随巡抚唐训方守蒙城,屡次击破苗沛霖叛军的进攻。

同治二年(1863年),马新贻因功升任安徽按察使,不久又升任布政使。

同治三年(1864年),马新贻升任浙江巡抚

同治四年(1865年),马新贻又上书朝廷减少杭、嘉、湖、金、衢、严、处七府额外征收的税米,又请求废除漕运上诸多的苛捐杂税,朝廷同意了他的请求,并立石碑记载下来永远禁止再征收。

同治七年(1868年)八月,马新贻调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

同治八年八月(1869年9月),任内发生安庆教案,他和英法方面签署了《南京协定》,并答应了法国驻华公使罗淑亚的全部要求

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二十六日,马新贻回署衙时遭刺客张汶祥行刺,次日身亡,终年49岁,成为千古奇案“刺马案”。朝廷赐恤,赠太子太保,给与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谥端愍,入祀贤良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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