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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产假,生育津贴信息(2022)

  • 作者:死八婆
  • 发布于:2022-10-14 13:35
  •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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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省政府第122号令颁布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

女职工生育的产假是多少天?

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实施方案”第13条规定,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恰逢春节或者国庆7天长假,产假期限可以往后顺延吗?

根据2021年9月29日第四次修正、10月8日发布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女职工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怎样?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增加的用工成本怎样分担?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女职工休产假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为合理分担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增加的用工成本,市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委、医保局今年6月联合印发《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2〕89号)。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男方护理假

女职工生育,男方可以享受多少天的护理假?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省人口计生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休假期间视为出勤,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护理假。

父母育儿假

对于父母育儿假制度,目前是怎样规定的?

“实施方案”第13条规定,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子女陪护假

对于年老父母患病后的子女陪护,目前有什么规定?

9月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条例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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