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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22年供暖交费通知汇总

  • 作者:逆天浪子
  • 发布于:2022-10-25 10:23
  •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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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2—2023年采暖季正式供热仅剩不到一个月时间,按照计划:

济南丁字山“煤改气”项目、长清热电扩建项目10月底完工,大学科技园燃气锅炉二期项目11月15日具备试运行条件;

济南北郊—黄台联网联供项目已全线贯通并注水冷运,舜耕路“汽改水”工程基本完工,运行23年的蒸汽供热管线将退出历史舞台;

济南464座住宅小区自管站(网)提前完成升级改造,现已具备供热条件;

济南匡山、绿园接管用户本采暖季如期达标供热,不断提升供暖效果;

全部清洁取暖项目施工和设备调试验收10月底前完成,达到运行条件。

济南能源集团将以“零非停”、热源设备“备而能用”为目标,做好自有热源调试,确保11月1日具备启炉升温条件,并与外部热源两大电厂保持紧密联系,保证供热安全稳定。值得一提的是,济南能源集团所属济南热电集团已存储煤炭30万余吨,可满足30天用量,并随时动态补充。

交费时间:2022年11月15日前

交费标准

1、按面积交费用户:居民用户按套内建筑面积26.7元/㎡交纳(收费依据:济价格字【2008】113号);公建用户按建筑面积39.8元/㎡交纳(收费依据:济价格字【2010】119号)。

2、按计量交费用户:按两步制热价进行收费,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房屋面积收取,其中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计量热价按计量表装置读数收取。

计算公式为:用热费用=基本热费(占供热费的30%)+计量热费(占供热费的70%)

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计费面积(㎡)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用热量(千瓦时)

计费面积: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

居民住宅基本热价:每平方米8.01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20元。

非居民住宅基本热价:每平方米11.94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30元。

该价格浮动情况以济南市物价局通知为准。

供热计量用户应在11月15日前,按规定标准计算全额热费一次性缴纳。

在供热计量整体改造完成前,对居民用户按照用热量收费数额超过按供热面积收费额的,其超过部分的收费上限不得超过10%。

用户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或因热计量装置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供热面积收费。收费依据:济发改物价【2017】463号

3、蒸汽用户:居民:174.5元/吨,非居民252元/吨(收费依据:济价格字【2008】113号、济价格字【2010】90号)。

4、低保或特困家庭采暖交费规定

低保及特困家庭采暖费标准为:19.5元/㎡(收费依据:济价格字【2008】113号)。

5、供热收费面积的计算:

⑴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收费。

⑵居民阳台面积收费标准

①封闭式阳台安装供热设施的按全面积收费;

②封闭式阳台未安装供热设施的按阳台面积50%收费;

③未封闭阳台不收费。

④居民住宅封闭阳台与厅、室之间贯通的,应当视为安装供热设施的封闭阳台。(济供热办字【2009】2号)

⑶阁楼、假层安装供热设施的按全面积收费,未安装供热设施的不收费。

⑷楼层超高计价面积:层高超过3米(不含)为超高楼层,其计价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层高系数(实际层高除以3米)计算。

其计价面积公式:计价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实际层高÷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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