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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湛

明朝时期的官员
  • 【明】
  • 江苏常州人
  • 更新:2022-01-15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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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湛是明朝时期的官员,是正德六年的进士,担任兵部主事,后升任江西布政使司右参议,嘉靖继位后,升任贵州布政使司右参政,后以年老辞官,但被嘉靖帝命令前往郧阳,在任期间,大兴教育,建立郧山书院,为当地文化事业做出了贡献,官至礼部侍郎。

于湛

成化十六年(1480年)出生,字莹中,金坛人

正德六年(1511年)进士。于湛应朝廷召对,规切时政,有独到见地,被封为兵部主事,后任职方郎中。任满改陕西参议,又调江西布政使司右参议。

嘉靖元年(1522年)九月,于湛因立战功越升,任贵州布政使司右参政。在贵州期间,于湛妥善解决少数民族纠纷,西南边防得以稳定。期间,其父去世,他返里治丧

嘉靖九年(1530年)三月,任河南布政使司左参政。是年河南灾荒,他开粮仓,救饥民。后升为山西右布政使、再升河南左布政使。

嘉靖十二年(1533年)四月,世宗谕:升于湛为右副都御史,整饬蓟州边备,兼巡抚顺天地方,后又转任巡抚陕西。适遇泾河水溢,于湛倡导修筑广惠故渠,泄洪蓄水。为加强与陕西交界地区的防务,他疏陈“边计八策”。

嘉靖十五年(1536年)十月廷命以原职总理河道。

嘉靖十七年(1538年)六月,于湛以母年九十乞归养,帝许之,于是归里。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四月,抚治郧阳空缺,帝下旨调原任总理河道右副都御史于湛抚治郧阳。于湛莅郧,首兴学校,令郧阳知府徐桂在府治坤隅城下建立郧山书院,广招郧属士子肄业其中,且自捐廉以供廪纥褚墨,于是来学者已众。书院学额为之满,于湛亦讲学其间之尊经堂。后升任户部侍郎。花甲之年,即辞官回乡,撰《素斋政书》6卷。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九月初六日,于湛病逝,终年74岁。朝廷仍赐祭葬如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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