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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廷铨

明末清初的官员
  • 【清】
  • 山东淄博人
  • 更新:2021-08-23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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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廷铨是明末清初的官员,出生于晚明时期,在崇祯十三年考中进士,担任永平推官,后清军入关,投降清朝,担任天津推官,历经顺治康熙两朝,后官至吏部尚书和秘书院大学士,去世后被追谥为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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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廷铨

崇祯十三年(1640年)进士,任永平推官。

顺治元年(1644年),降清,授天津推官。

顺治二年(1645年),以巡抚雷兴荐,擢吏部主事。

顺治三年(1646年),充陕西正考官。历任考功司郎中。与卫周祚同官文选司,有声于时。

顺治七年(1650年),任太常寺少卿。

顺治八年(1651年),任左通政。

顺治十年(1653年),擢户部侍郎。以大学士洪承畴荐,与卫周祚等三人召对。寻坐附和吏部尚书陈名夏事,罚俸,论告归。

顺治十二年(1655年),还朝,改兵部侍郎,擢兵部尚书。

顺治十三年(1656年),调户部尚书。

顺治十五年(1658年),调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

顺治十六年(1659年),谕奖其勤劳,加少保。

顺治十八年(1671年)顺治帝驾崩,二十七日制满。孙廷铨发议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上所生母为皇太后,率九卿上请举大礼疏。及议大行皇帝谥号,孙廷铨建议谥为高皇帝。众皆和之,而辅臣鳌拜持异议,遂定谥章皇帝。时太祖谥武皇帝,故孙廷铨议如是。时论颇归之。

康熙二年(1663年),拜秘书院大学士。奉职勤慎,终岁未尝休沐。

康熙三年(1664年),以父母年老,解职归养,闭户却扫,不与外事。

康熙十三年(1674年),卒于家,年六十二岁,谥文定。

主要著作

著有《南征纪略》、《颜山杂记》、《汉史亿》、《琴谱指法省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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