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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儒

明朝时期的官员
  • 【明】
  • 江苏泰州人
  • 更新:2022-02-1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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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儒是明朝时期的官员,为嘉靖三十二年的进士,后被授予江西永丰县令,多有善政,升任御史,因不愿为严嵩陷害忠良,称病而回,多次劝谏嘉靖帝,早在廷杖,直到隆庆帝继位后,光复原职,官至右佥都御史,因弹劾权贵,最终罢官回乡,在家乡关心家乡事业,直到去世。

凌儒

正德十三年(1518年)出生,子真卿,号海楼。泰州人。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年进士,授江西永丰县令。在永丰多有惠政,召拜为御史。初任御史时,首辅严嵩想利用边警构陷总督蓟辽右都御史王忬,命凌儒前往勘查。凌儒勘查后竭力为王忬申理,直声闻于朝野。后出任巡盐御史,前往两浙。当时严嵩党羽鄢懋卿总理盐政,市权纳贿,将监司郡县吏看作下属,凌儒不愿受此屈辱,称病而回。明世宗晚年拒谏,进言的人常受重谴。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凌儒建言放还宫人、疏远宦官、重罚贪墨官吏、革除虚冒兵额,并荐举罗洪先等人。世宗大怒,将凌儒廷杖六十,除名编管。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穆宗嗣位,凌儒恢复原官。复官后,凌儒因大学士高拱、郭朴排挤首辅徐阶,率领其他御史先后弹劾高、郭,迫使他们去职。不久,又弹劾抚治郧阳都御史刘秉仁、总督刘焘、巡抚耿随卿、总兵官李世忠,使他们或治罪或罢官。

隆庆二年(1568年),凌儒升任右佥都御史,办理山西屯盐。由于连续弹劾权贵,遭人忌恨,被中伤落职回籍。

凌儒回乡后绝迹公府,但遇到不公不法的事立即奋袂而起,为之理直雪冤。对有关家乡的大事,更非常关心。下河地区产粮占泰州的三分之二,而地势卑洼,粮田全赖运河长堤保护,堤溃田沉水底则颗粒无收。凌儒力请当道开丁溪、白驹两港,向海泄水,并且不避风雨与有关人员一道实地勘察,指导疏浚。两港开成,大大减轻了下河水患。其他如对修学宫、筑堤、救荒、改正编银、以马草补料价等等建议,也大多数得到采纳施行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去世

主要作品

著有《旧业堂集》1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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