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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待问

明末时期的官员
  • 【明】
  • 广东佛山人
  • 更新:2022-03-04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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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待问是明末时期的官员,是万历三十二年的进士,后担任福建连城县令,万历后期,担任礼部主事,天启年间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不依附魏忠贤,遭到陷害,便托病辞职,崇祯帝继位后,担任户部右侍郎,升任户部尚书,后辞官归乡,病逝于家中,追谥为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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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待问

万历十年(1582年)生于官宦家中。,字葵孺,号献衷。世居佛山陇西里(今佛山市新风路)。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进南海县县学。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乡试中56名。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年会试中131名;殿试中三甲86名、赐同进士出身。后任福建连城县令。后调沙县,再调晋江。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起,李待问先后任礼部主事、吏部文选郎中。

天启六年(1626年)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府。当时, 魏忠贤到处建造生祠,在南京的生祠建在明孝陵大道上。凡去谒陵的官员,守祠太监都要其拜祀魏祠。李待问谒陵后, 立即驱车赴任,不去拜祀魏祠。魏忠贤知道后,怀恨在心。松徽等郡请给魏忠贤建祠,待问把他驳回。适逢楚地山民起事, 魏忠贤就借这两件事罗织罪名陷害他。待问便托病辞职。

崇祯元年(1628年), 崇祯皇帝任用待问为户部右侍郎, 总督漕运。待问到任后,大力整顿,定出规章, 把过去不能完成的运输任务提前完成。他曾多次上奏,为民请命, 如增修堤堰, 赈济蝗灾, 水灾地区,减免一半辽饷,取消穷县赋税等。

崇祯十一年(1638年)待问升任户部尚书。他告病辞职28次, 才得到崇祯批准。

崇祯十五年(1642年)病逝, 享年60岁。受赠官保官衔,谥号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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