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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绂

明朝时期的官员
  • 【宋】
  • 福建莆田人
  • 更新:2021-02-0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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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绂是明朝时期的官员,是宋英宗治平四年的进士,因为为官期间,颇有政绩,深受哲宗皇帝的器重,被升为皇宫侍讲,后因为邹浩案遭到贬谪,直到宋徽宗时期才得以重用,后屡次劝谏,遭到贬谪,直到宋高宗的时候才为其平反追赠!

朱绂

字君贶,仙游孝仁里。宋治平四年科考为甲科进士,任皇宫大小学教授。在任期间,他针对时政,阐述了“知人、诚意、正心、安民”的主张,得到哲宗皇帝的采纳,并受器重,升为皇宫侍讲、诩善等官,后因涉同僚邹浩一案而失宠。直到建中靖国后,又升为谏议大夫、给事中等要职。

人物生平

朱绂幼诵群书,轻视荣利,性乐施与,人感其惠。

英宗治平四年(1067),绂赴京应试,擢许安世榜进士。

元祐二年(1087),御史中丞李常、孙觉,吏部尚书陆佃,中书舍人、实录院修撰曾肇列荐,授绂王宫大小学教授,寻外除。

绍圣元年(1094)四月壬戌,以资政殿学士、提举洞霄宫章惇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元符元年(1098),绂除都官员外郎,后因为邹浩案遭到贬谪。

建中靖国元年(1101),徽宗登极初政,虚心纳谏,海内想望,庶几庆历之治。以藩邸旧臣召赴阙,绂累迁右谏议大夫,给事中。后朱绂忤蔡京,贬寿州知州。

崇宁元年(1102),徽宗思念朱绂忠耿敢言,进宝文阁待制,真定府路安抚使。

崇宁二年(1103),御史中丞石豫力肆诋诬朱绂,落职,提举杭州沿霄宫,入元祐党籍。其时江公望责授衡州司马,永州安置;邹浩除名勒停。

崇宁五年(1106),正月乙巳,以星变,避殿,减膳。诏中外臣僚,并许直言朝政阙失,凡逮党籍者悉蒙湔洗,绂起知福州。

大观元年(1107)正月甲午,中太一宫使、魏国公蔡京,复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绂廉勤方严,指陈时政,竭力指斥蔡京睥睨社稷,内怀不道,专以绍述之说为自谋之计,后以邹浩治其罪,绂依旧落职,提举洞霄宫。二月乙亥,绂卒于家中,墓葬筑孝仁里香山之麓。

南宋高宗建炎间(1127-1130),朝廷为朱绂平反,始复旧职,追封绂为左朝请大夫,赠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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