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栋
清初时期的大臣- 【清】
- 山东潍坊人
- 更新:2021-07-13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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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栋是清初时期的大臣,是康熙十一年的进士,授予翰林院庶吉士,后官至刑部右侍郎,因不畏权贵,坚持己见,被奸臣所害,最终被革职,改授督修永河,因积劳成疾,不久病逝于修河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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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栋
顺治五年(1648年)出生,字敬修,别字青樵,清朝昌邑市奎聚街办南隅村人。
康熙十年(1672年)举乡荐,
康熙十一年(1672年)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时年二十五岁,三年后授任山西道监察御史,后任都察院监察御史。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张志栋授命巡视两淮盐政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升山西冀宁道
康熙三十年(1691年)迁福建按察使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升江苏布政使。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张志栋升福建巡抚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移浙江巡抚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调任江西。辗转三省,所到之处,他简政肃贪,治水兴农,使各地农商得到了良好持续的发展。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张志栋连得6件皇帝御笔,可谓张志栋为官之巅峰。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阿山趁例行考察外官政事之机,上书诬告张志栋“大计不公”,要求皇上对其革职查办。康熙听信奸臣所言,志栋罢官
康熙四十四年(1704年),冤案查清,他才被复诏回京,授大理寺卿,后升刑部右侍郎。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被革职,改授督修永河。他勤于工事,日夜劳作,终于积劳成疾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六月卒于修河工地,享年6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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